1 南充联兴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公园大地”楼盘项目电力安装工程 嘉陵区于陛路 2009年12月11日
2 阆中宏凌实业有限公司 阆中英伦庄园一期总平和户表安装工程 阆中市七里新区 2009年9月20日
3 赛纳印象项目部 赛纳印象配电工程 嘉陵区滨江南路一段107号 2008年1月28日
4 南充市华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东豪园电力建设工程 高坪区青松路368号 2008年6月10日
5 友合集团四川友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港湾二期电力建设工程 顺庆区凤天路 2008年8月18日
6 毕节供电局 毕节供电局农网完善预备项目工程(黔西七标段) 新仁乡田坝村、化屋村、仁慕村、城关镇坪子村。 2007年11月29日
7 南充市电业局电力安装公司 大(方)~五(星花园)110KV送电线路新建工程 顺庆区、嘉陵区 2010年1月15日
8 南充市电业局电力安装公司 110KV东山线N1-N89杆段改造及常规大修 南充市高坪区 2009年12月29日
9 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 荆湖I、II回500KV线路工程V标段 南充市高坪区 2010年1月10日
10 江西中超实业有限公司220KV南永线项目部 南充至永安220千伏双回线路新建工程 南充市高坪区境内 2010年3月1日
11 四川鼎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韵动康城”小区外线高压供电部分 南充市锦亭路 2012年3月10日
12 四川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鼎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宏凌实业有限公司 境界小区、宏凌城市花园、韵动康城10kv开闭所及电缆工程 南充市锦亭路 2012年6月11日
13 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 220KV广铜输电线路工程 广安市华蓥 2006年12月31日
14 四川蜀能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茂县至银杏220kv双回线路新建工程 2008年5月12日
15 南充电业局电力安装公司 110KV城复、城黄线TT接进入220KV仪陇变电站线路新建及改造工程    仪陇 2007年12月10日
16 吉林省送变电公司±800千伏云广直流线路工程38标段项目部 ±800千伏云广直流线路工程38标段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广东省从化市 2008年8月30日
17 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 广充南北线II接进枣山变220kv线路新建工程 2008年7月30日
18 四川省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 康(定)~崇(州)500KV线路工程 四川省芦山县 2008年12月31日
19 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 西昌~普提500KV线路工程 四川省昭觉县 2008年5月29日
20 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太和铁矿 太和铁矿新建110KV送变电工程建安合同 西昌市太和镇 2008年10月25日
21 长春宏光输电设备检修安装有限公司 长春试验线新建送电线路迁改工程   长春 2010年2月30日
22 南充电业局电力安装公司 110KV山黄线T接入蓬安电铁牵引站110KV输电线路新建工程 南充市蓬安县 2009年3月31日
23 吉林送变电工程公司北滨项目部 北疆电厂至滨海双回送电线路工程 天津市滨海新区境内 2009年3月30日
24 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 瀑布沟~东坡I、II回500KV线路工程第V标段(D1N2015~D1N2022、D2N2017~D2N2022杆) 雅安市汉源县、乐山市金口河区境内 2009年12月31日
25 南充电业局电力安装公司 110KV荆湖I回N10-N13改道 南充市顺庆区 2009年6月30日
26 贵州电网公司六盘水供电局 2010年中央投资农网完善化工程盘县35KV松河输变电工程/110kv大营变-35KV松河变35KV输电线路光纤通信工程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 2010年3月23日
27 四川省电力公司雅安公司 雅安芦山县2009年第二批农网完善工程施工合同 雅安市芦山县 2010年4月30日
28 四川南充恒通电力有限公司高坪分公司 华兴13村农网完善工程 华兴13村 2009年7月31日
29 四川南充恒通电力有限公司高坪分公司 吉安6村农网完善工程 吉安6村 2009年7月31日
30 四川省南充恒通电力有限公司高坪分公司 华兴11村农网完善工程 2009年8月31日
31 四川省南充恒通电力有限公司高坪分公司 烟山至石圭10KV线路新建工程 烟山至石圭 2009年8月31日
32 四川省南充恒通电力有限公司高坪分公司 李家场镇文化街新增配变工程 李家场镇 2010年1月29日
33 四川省南充恒通电力有限公司高坪分公司 李家场镇商贸大道新增配变工程 李家场镇 2010年1月29日
34 四川省南充恒通电力有限公司高坪分公司 李家场镇西北街新增配变工程 李家场镇 2010年1月29日
35 普定电力公司 10KV鸡骂线大岩田配变台区10KV以下线路大修 普定县大岩村 2010年9月20日
36 普定电力公司 10KV坪硝线大屋基配变台区10KV及以下线路大修 普定县坪上乡大屋基村 2010年9月20日
37 普定电力公司 10KV坪硝线革渣配变台区低压线路大修 普定县坪上乡革渣村 2010年9月20日
38 乌当供电局 乌当供电局2010年度大修(10KV炬水线大修;10KV洛大线大修;10KV炬南线东风界牌公变压器大修;10KV洛三线) 乌当区 不详
39 毕节供电局 2010年县级电网第七批农网完善工程10KV及以下项目工程(金沙一标) 金沙县:后山乡,源村乡,沙土镇,禹模镇 2010年9月25日
40 毕节供电局 2010年县级电网第七批农网完善工程10KV及以下项目工程(第二批金沙一标) 金沙县:后山乡,源村乡,官田乡 2010年12月25日
41 四川省电力公司雅安分公司 雅安市宝兴县2009年第二批农网完善工程 雅安市宝兴县 2010年3月
42 遵义供电局 赤水市2010年第三批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项目工程 遵义 2011年6月18日
43 贵阳金辉供电实业有限公司 110KV小河电站建筑、安装工程 小河海信大道 2005年8月27日
44 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110KV和平变电站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2005年7月19日
45 贵州天毅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110KV黄金变电站安装工程 贵州省贵阳市 2005年6月30日
46 贵阳市北供电实业总公司 110KV乌溪电站新建工程 平宇区乌溪 2005年12月28日
47 贵州天毅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110KV班竹变电站安装工程 贵州白云区 2005年9月25日
48 邵通浩鑫工程有限公司 邵阳区35KV永丰变电所建设工程 云南邵通 2010年9月20日
49 四川华能东西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华能东西关水电站户外10KV线路小修及110KV线路出线场设备拆除 2009年3月31日
50 四川舒巢地产有限公司 瑞露嘉都二期临时高压供配电安装 南充市顺庆区南门坝A区 2010年3月16日
51 高坪区还房建设指挥部 高坪区江东新区八阁嘉城高压、开闭所安装工程 南充市高坪区 2010年11月1日
52 四川省南充鸿翔科信有限公司 南充滨江印象高压及二期低压和户表电力安装 南充滨江大道 2011年1月30日
53 都江堰市工业集中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都江堰市就业创业基地项目10KV配网工程 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 2011年5月25日
54 友合集团四川友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户表,商业用表,630-800KVA变压器安装工程 金港湾 2006年6月22日
55 南充德美奥翔置业有限公司 南充光彩大市场电力安装增加工程 南充光彩大市场 2006年11月21日
56 南充德美奥翔置业有限公司 南充光彩大市场中心区10KV供电安装调试工程 南充光彩大市场 2006年11月27日
57 华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喜来大院电力安装工程 高坪区河东街 2006年11月24日
58 南充市中兴建材有限公司 南充市中兴建材有限公司变压器安装工程 南充市顺庆区黄金乡 2006年6月16日
59 四川移动通信南充分公司 中国移动四川省村通工程GSM边际网(3G配套改造工程)交流引入工程 南充市辖三区 2006年6月5日
60 南充市高坪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安汉公寓1号楼和明珠楼小区电力及一户一表安装工程 高坪区马官街及机场大道 2005年4月16日
61 四川移动通信南充分公司 中国移动四川省村通工程GSM边际网(2006年G网补点电1期工程)交流引入工程 南充市辖三区 2006年6月5日
62 四川通信服务公司 中国移动四川GSM边际网(2005年村通二期补电工程) 荆溪镇 2006年6月5日
63 广安区桂兴镇王友明 广安区桂兴镇双村五组石场新增变压器工程 广安区桂兴镇双村五组 2006年4月10日
64 南充兴业房产有限公司 南充市兴业房产香槟小镇箱式变压器及户表安装 南充市北干道 2006年11月28日
65 四川吉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 广安市桂兴供电区域内的西部农网完善工程 广安区桂兴镇 2006年8月5日
66 南充市华洲房地产公司松涛苑项目部 松涛苑商住楼小区供用电工程 南充市高坪区沁园路8# 2006年11月20日
中铁二局特大桥工区第五作业队 临时用电安装工程 南充市顺庆区新建乡父子桥 2006年6月9日
68 中国石油四川南充销售中心 高坪凌云加油站变压器安装维修工程 高坪区凌云加油站 2006年11月14日
69 南充市高坪区疾病防控中心 南充市高坪区疾病防控中心配电工程 机场大道 2006年7月18日
70 南充市佳家房产公司 佳家房产三期户表安装工程 南充市石油南路 2006年7月30日
71 南充滨江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变压器预防试验 滨江大道
72 南充市川北鑫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水幕清华电力安装工程 嘉陵区茶盘路水幕清华小区 2006年3月28日
73 德阳市国志建筑有限公司达成铁路第四标段第二作业队 甘金坝大桥及向阳咀大桥施工临时用电安装工程 南充市嘉陵区西兴镇 2006年3月3日
74 龙门镇刘洋 高压线路及630KVA变压器安装工程 高坪区龙门镇 2006年2月5日
75 南充市第九中学校 南充市第九中学校高压配电安装工程 九中内 2005年9月9日
76 南充职业技术学校 630KVA变压器安装及10KV线路迁移工程 南充小龙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2006年1月26日
77 南充市高坪中学 高坪中学10KV配电工程 高坪中学
78 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建筑安装一公司 东枣220KV输电线路工程  2006年4月
79 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建筑安装一公司 茂德500KV双回输电线路工程 2006年8月
80 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建筑安装一公司 临隆220KV双分裂输电线路工程 2006年8月
81 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建筑安装一公司 广铜220KV双回输电线路工程 2007年1月
82 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建筑安装一公司 九石500KV双回输电线路工程 2007年10月
83 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建筑安装一公司 兰平750KV双回输电线路工程 2008年2月
84 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建筑安装五公司 二自四回500KV双回输电线路 2006年10月
85 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建筑安装五公司 思华500KV双回输电线工程 2005年12月
86 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建筑安装五公司 二自五回500KV双回输电线路 2008年1月
87 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建筑安装五公司 广达500KV双回输电线工程 2008年2月
88 南充电业局电力安装公司 35Kv河宏线 2007年3月
89 南充电业局电力安装公司 110KV城黄线 2007年10月
90 南充电业局电力安装公司 110KV城复线 2007年11月
91 四川成蜀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10KV荆舞线 2007年3月

公司新闻 -> 规章制度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1

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二00八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目标
第三章 责任制
第四章 安全监督
第五章 工程建设项目
第六章 环境保护
第七章 教育培训
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
第九章 检查与评价
第十章 例行会议
第十一章   施工企业的分包单位
第十二章   施工班组
第十三章   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四章   奖惩
第十五章   附则
附录
附表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借鉴国际上工业发达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通常做法,结合电力建设具体制定,用于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管理关系。
第3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分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以下统称企业)。
第4条 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总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作。
第5条 企业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6条 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总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7条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责,并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目    标

第8条 总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力实现伤亡事故“零目标”。杜绝以下五种事故:
1、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 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 重大火灾事故;
4、 特大交通事故;
5、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9条 总公司分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目标:
1、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 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10条 水电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目标;
1、 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 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 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5、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11条 安装、送变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
1、 企业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及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 专业工地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火灾、责任交通事故;
3、 班组控制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
第12条 水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
1、 企业控制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不发生重大人身死亡和其它特大事故;
2、 工程项目部控制人身重伤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
3、 作业队控制人身轻伤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
第13条 电力建设各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及所属的专业工地、班组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施工目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责任制

第14条 企业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15条   企业各级行政副职及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16条 公司总经理职责:
1、 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公司基建系统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
2、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 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工作情况分析会,听取基建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 督促所属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奖金。
5、 保证基建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的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第17条 公司基建副总经理职责:
1、 负责组织落实本公司基建系统各安全施工责任制。
2、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 定期听取基建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基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 审定基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基建安全大检查;部署基建安全工作。
5、 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6、 组织或参加基建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18条 公司基建管理部门职责:
1、 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2、 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3、 督促项目法人、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4、 在安排基建施工任务或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时,必须组织审查标书和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奖罚条款。
5、 必须按原电力工业部和总公司关于“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6、 负责组织本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7、 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大检查工作。
8、 参加基建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19条 施工企业(包括安装、送变电公司,水电公司下同)行政正职、主管施工副职职责;
1、 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2、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
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 行政正职主持本企业安全委员会工作,直接领导本企业安全
监督部门,并对本企业及下属单位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
4、 审定企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企业安全工作例会,
部署企业安全工作。
5、 审批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
提取和使用。
6、 确保企业及下属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奖金。
7、 组织并主持企业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
8、 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20条 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1、 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 组织编制并审核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4、 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确定本企业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模式和编制标准。组织编制各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制、审查、审批程序。负责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对其针对性、适用性及有效性负责。
5、 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6、 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 参加企业安全大检查。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8、 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
第21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工程处)经理职责:
1、 本单位安全施工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
2、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 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 保证本单位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本单位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
6、 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7、 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8、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22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工程处)主管施工副经理职责:
1、 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本单位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 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 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4、 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 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6、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7、 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8、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9、 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第23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工程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1、 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4、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含附录A的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不包括送变电项目);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要临现场监督指导。
5、 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6、 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 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 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第24条 专业工地(队)主任、队长(副主任、副队长)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措施与规定,组织编制本工地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 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3、 提出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工地施工现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4、 负责组织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 负责对本工地职工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6、 主持本工地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7、 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8、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
9、 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25条 专业工地(队)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
1、 负责本工地(队)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 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3、 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编制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不包括送变电项目)。
4、 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班组(施工队)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
5、 组织编制本工地(队)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6、 负责组织本工地(队)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 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8、 参加本工地(队)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9、 参加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第26条 班组长职责:
1、 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 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4、 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5、 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 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8、 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 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 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1、 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第27条 班组(施工队)技术员职责:
1、 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 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3、 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送变电公司的班组技术员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查)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 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 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第28条 施工人员职责:
1、 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 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 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 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 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29条 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1、 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 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 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
4、 负责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 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
6、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7、 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30条 经营计划管理部门职责:
1、 负责在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 负责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同时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3、 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4、 在工程施工实行施工任务单时,施工任务单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查签字,不得签发。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不得核算。
5、 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方可签约。
6、 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7、 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应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或预留5~10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8、 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
第31条 施工机械(机具)管理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机具)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3、 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4、 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第32条 人事、劳资部门职责:
1、 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分公司、工程处)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2、 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程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3、 负责安排调换工程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4、 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金的提取和建立。
5、 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
6、 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7、 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第33条   保卫部门职责:
1、 负责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线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与监督。
2、 负责对爆破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领退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34条 医务部门职责:
1、 负责职工的体检,对有职业禁忌症者和职业病者,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 负责工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护,并负责组织鉴定伤情。
3、 负责宣传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并协助专业工地设置急救设备。
4、 负责夏季防暑降温药品的供应。
第35条 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
1、 材料设备供应部门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2、 财务部门应负责按照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防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并及时承付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计划。
3、 教育培训部门应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纳入全员技术培训计划,并在进行职工技术考核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第四章  安全监督
第36条 总公司系统内部实行安全监督制度。母公司对子公司、上级对下级进行安全监督。
母公司的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对子公司行使安全监督职能。
第37条 安全监督机构及其安全监督人员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机构的资质及人员的资格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
第38条 各级安全监督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原则:
1、 公司必须设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基建安全健康与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2、 安装、送变电、水电施工企业及其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工程处必须分别设置二级独立的专职安全监督(以下简称安监)机构。
3、 施工企业的专业工地面(队、车间)必须设专职安全员。班组应设兼职安全员。
4、 安装、送变电公司和水电公司及其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工程处安监机构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2人。
规模较小的工程项目部或不设二级机构的分公司、工程处,其安监人员的配备数量,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但须经上级安监机构的批准。
5、 各级安监机构的人员配备,原则上应充分兼顾各专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6、 专职安监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和工程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
7、 专职安监人员应经隶属上级安监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8、 安监机构应有完善的宣传、教育设备和监督工具。如安监车辆、照相、录相、摄像、传真、通讯、录音、微机、气体与液体检测、风力测定等专用装备及工具。
第39条 公司基建安监部门及其人员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订有关实施细则,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基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
2、 制订基建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落实。
3、 监督检查施工企业、项目法人、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单位落实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4、 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状况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及时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5、 监督检查施工企业、项目法人安措补助费和安全奖金分配、提取和使用状况。
6、 负责对施工企业、项目法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安全考核和奖惩。
7、 协助领导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基建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召开安全专业会议。
8、 组织施工企业、项目法人、施工总承包、工程监理单位专职安监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和施工企业领导的岗位安全培训、考试工作。
9、 参加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参加基建环境保护设施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的检查验收工作。
10、 参加施工企业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基建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第40条 施工企业安监部门职责:
1、 组织制订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经审定后监督执行。
2、 负责制订本企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实施。
3、 负责组织编制安全健康工作程序。
4、 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部位(分公司、工程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状况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 负责汇总并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6、 负责制订本企业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负责职业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
7、 负责本企业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 负责本企业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 对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活与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10、 统一掌握使用安全奖金,对安全工作按规定实施奖罚。
11、 协助本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
12、 协助本企业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专业会议。
13、 协助本企业领导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14、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重大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和发电、输变电试运转工作。
15、 负责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
16、 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资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17、 负责组织安监人员的培训、考核和专业工地、队一级领导干部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8、 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19、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20、 对本企业所属多种经营企业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归口管理。
第41条 施工企业分公司、工程处及水、安装工程项目部安监部门职责。
1、 负责制订工程项目或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实施。
2、 汇总并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3、 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
4、 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5、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查施工作业票(不包括送变电项目),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6、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有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 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作业行为,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8、 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控制。
9、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10、 对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和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1、 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 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 监督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审批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外的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14、 负责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购置并监督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15、 负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16、 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专业工地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
17、 负责制订工程项目或本单位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统一掌握使用安全奖金,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
18、 贯彻落实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承发包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办法的实施。
19、 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助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20、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21、 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第42条 专业工地(送变电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职责:
1、 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 参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3、 参加工地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 协助工地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
5、 对本工地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和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6、 负责本工地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7、 负责本工地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8、 督促并协助工地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9、 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
10、 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11、 参加工程项目部(指水、安装工程)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
12、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3、 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14、 协助工地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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